男子因太能吃被自助餐厅拉黑,老板:他每次来,店里都要亏几百块…
吃自助餐的时候
你是不是也幻想过
要是自己是个能吃回本的大胃王就好了?
今天的一则微博热搜引起了志玲的注意👇
#男子因太能吃被自助餐厅拉黑#
这究竟是怎么回事?
男子一口气吃掉一盆猪蹄
商家:他每次来我都要亏几百块
湖南长沙的康先生最近向媒体投诉,说他因为吃得多而被某自助餐厅拉黑,不允许他前去消费。
康先生说,自己第一次去这家餐厅,因为选猪脚的事情双方便闹了不愉快。
就在康先生挑猪脚时,店内的工作人员制止了他,认为他这样挑拣之后,其他顾客就没法吃了。在工作人员提醒之后,康先生把一盆猪脚直接端上桌,并且全部吃完,猪脚大概有三斤多。
第三次光顾此店,康先生带上了自己的朋友,两人吃了七八斤的虾(带壳重量),把台面上的虾都吃光了。
第四次去消费,康先生把桌上的羊肉串全拿走后,工作人员直接对康先生表示“下次别来了”。
之后,康先生团购消费券再次进店,遭到了商家拒绝。
有媒体前去采访,工作人员则表示:“我们老板说了,哪个接待他,哪个赔钱。”并且称与康先生一起来的朋友也不能进店消费。
店内的就餐须知明确标明了“尽情享用,请勿浪费”,康先生觉得很不满,认为店家歧视他们吃得多。
店家则表示,自己是私人企业,消费不起康先生的胃口。“光是豆奶他能喝二三十瓶!猪脚吃一盆、虾用盆子盛,我成本都会亏掉!”
店家还表示,康先生来一两次也可以,但他来了很多次,他们现在承受不起。
“搞直播的人我们不接待!”最后,采访过程中店家直接说出了这句话。
原来,康先生是一名美食主播,去自助餐消费时,会进行直播。但他表示,自己并没有故意为了讨好观众而展示自己很能吃。对于店家的态度,康先生表示自己“肯定不接受”。
完整视频如下👇
商家拒绝接待消费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?
律师解读来了
商家拒绝接待消费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?
对此,有律师表示,商家的行为并不会给消费者带来损失,因此不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。我国现行的法律,仅对部分关系到居民基本生活的合同主体设置了强制缔约义务。对于普通的交易主体,比如饭店、酒店,是没有设立限制的。
商家玩不起还是顾客太过分?
网友议论纷纷
这件事发酵到网上,也引起了全国网友的讨论。
很多网友支持消费者,认为商家“玩不起”,毕竟那么能吃的顾客还是少数。
也有网友认为,小本生意不容易,应该体谅一下商家。
还有网友认为康先生的吃法不对,一下子把所有食物都拿走了,其他顾客就没法吃了。
还有网友认为,康先生的动机不纯,他不是为了吃饭,而是为了靠这个直播挣钱。
对此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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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
19楼(my19lou)综合自湖南公共频道、潇湘晨报、新浪微博等编辑:瓜子
审核:宛如